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发现并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先进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建设优良教风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2016年5月3日至5月27日(第11周至第14周)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校检查重点: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外聘老师)2-11周的教案;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各班的教学情况。
2.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学管理情况和教学研究情况等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完成检查工作。
二、组织职责
1.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全校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第11—12周)——二级学院(部)自查,自查中要注意方法的科学性和自查的有效性,把总结、分析与现场考察结合起来,要注意通过各种方式听取师生意见,切实提高自查的科学性、实效性,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着力使教师与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教与学上。
5月13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写出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报告,并将书面报告报送规划与督导处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OA系统规划与督导处信息员26信箱。
规划与督导处办公室联系人:余文利,联系电话:388686 13819009510
2.第二阶段(第13—14周)——学校检查、总结
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学校督导组负责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通报检查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各二级学院(部)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发现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正加以解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抓好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确保学院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规划与督导处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