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动态监控教学运行过程,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学现状、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试行)》,修订本规定。
一、信息员管理体系
1.设立学校信息员办公室,信息员办公室在学校规划与督导处、团委和教学工作督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信息员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学生会创业创新部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长担任,信息员由各班推选(每班1人),并由学校规划与督导处和团委讨论后确定。
二、信息员工作职责
1.信息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围绕学校教学中心工作,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2.信息员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汇集有关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并整理上报学校教学工作督导小组。
3.各信息员对教学运行过程中的突发教学事件,必须立即向规划与督导处反映,反映内容要求真实、客观、详细。
4.各信息员要密切关注班级同学对本班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并及时向信息员办公室汇报或在例会上汇报。
5.完成其他教学信息采集工作。
三、学生信息员的素质要求、奖励及批评
1.学生信息员必须学习成绩良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敢说真话。
2.对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学予以一定奖励。
3.学校教学工作督导小组负责信息员的考核。
4.对工作不称职的信息员,规划与督导处、团委和教学工作督导小组将予以调整、撤换。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规划与督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