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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职业院校如何发展?十四五规划来了
发布人:法务与规划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次数:734

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浙江省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
七、推进职业教育高水平融合发展
坚持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办学导向,着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育训兼容,推进浙江省育训并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趋于完善,实现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
(一)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深化产教“五个对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突出德技并重、理实一体。
加强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专业与行业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实训基地与工作岗位对接、师资与行业企业对接,实施一批产教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形成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实现校企双元专业共建、教材合编、标准共融、教学共育、基地共享、师资共培。
坚持育训并举,强化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推行“1+X”(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制度,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加强工匠精神培育,强化实践性教学,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
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支持职业院校积极面向退役士兵、农民工、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培训,社会培训规模和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比例达到1.2∶1以上,优质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专栏20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
在积极承接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任务的基础上,开展省级职业教育发展重点项目、优势项目和特色项目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一批国内有影响的职业教育品牌项目。

专栏21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行动计划
健全以企业为主导、职业学校为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发挥职教集团推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纽带作用,打造25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推动建设15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类型特征,落实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求,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融通,进一步畅通“中等职业教育—职业专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成长通道,加快完善学段衔接、技能递进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
加强各层次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方案、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在部分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试点。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推广“五统筹”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发挥设区市对中职教育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加快建设50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150个高水平专业,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50个技工院校高水平专业群。进一步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力争到2025年提升到50%。
打造高职教育发展高峰,扎实推进国家“双高建设”计划,支持15家建设单位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15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建成一批国内一流、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
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动支持设立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打造高水平专业群,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专业建设计划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深入推进普职融通,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发一批与地方职业能力标准相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职业院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专业教学标准,科学制订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专栏22  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行动计划
实施24个专业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研制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开发一体化教材、构建中高职一体化教研体系、统筹做好中高职职业能力大赛等,全面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专栏23  加强设区市统筹中职教育
全面加强设区市统筹中职教育改革发展,逐步实现设区市范围内的专业、师资、实训、招生、就业等的统筹,全面提升中职教育办学条件,优化设区市内中职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引导中职学校办精办特。

(三)建设现代职业教育高地。部省协同推进温台职业教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新高地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省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服务对接浙江产业体系,完善行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机制,推动行业制定有效措施,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指导职业院校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推动将符合高校设置要求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
积极引导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支持行业企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发挥示范龙头作用,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紧密型产业学院。鼓励地方开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改革试点,推动各地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
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推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巩固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发布制度,提高编制水平和公开力度。统筹开展职业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专栏24  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
深入推进温台职业教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新高地建设,助力打造“活力温台”。实施一批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完善社会各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以制度创新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提升民营经济参与职业教育新动能。

在师资建设方面,第九点提到: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最重要基础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激发教师活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师范生师德养成和在职教师师德提升,建设一批师德涵养基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探索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违规处理结果记录和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制度。探索教师退出机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二)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攀登计划,建立健全符合教师教育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估考核机制,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加大对师范院校教育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教育类硕博士培养规模。实施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开展“双学科复合型硕士层次中学教师培养”试点,推进“人工智能+教师教育”,建设一批国家一流师范专业和教师教育课程,争取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试点。
进一步健全四级教研体系,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强化校本教研作用。持续推进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完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与制度,深入实施“浙派教育家培养工程”“中小学双名双特工程”“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等,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浙江基础教育领军人才。

专栏28  教师教育攀登计划
重点打造2—3所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30个国家一流师范专业,遴选建设100个实验区项目。实施“浙派教育家培养工程”,推动培养与学校实践、区域示范相结合,着力培养200名道德品格高尚、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情怀博大、教育成效显著,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浙江辨识度的基础教育领军人才。

(五)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独立或联合高水平高职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
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和考核等评价标准,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双向交流兼职制度。探索“产业教授”评聘制度,推动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资深经营管理骨干、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任教。

专栏30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
着力提高全省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重点遴选认定建设5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00个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

在“扩大教育开放合作”方面,表示:扎实推进德国企业与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成立浙港职业教育联盟等。
详细内容如下: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互结合相互促进,通过开放合作提供发展新动能,使浙江省成为教育发展的前沿高地。
(一)打响“留学浙江”品牌。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全面提升留学生工作质量。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发挥各级各类政府、学校等留学生奖学金引导作用,鼓励地方政府、企业设置专门留学生奖学金。严把招生入口关,不断优化生源结构和质量,稳步提高学历留学生比例。
建设外语授课来华留学品牌课程、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推进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鼓励高校开展留学生校友工作。逐步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搭建留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努力把浙江建设成各国优秀青年向往的留学目的地。

专栏33  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
强化“留学浙江”品牌培育,建设100门外语授课来华留学品牌课程和10个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新增5所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建设5个涉外培训基地;新增10所海外丝路学院。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在全省中小学培育100门国际理解品牌课程。

(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企业携手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海外丝路学院”,推进“中文+职业技能教育”项目建设,培养企业所需的本土化人才。加强涉外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承接“一带一路”各类人才培训。加强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智库建设,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智力支持。
深化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提升中国(宁波)中东欧教育交流活动影响力,打造对中东欧教育合作高地。深入实施“千校结好”提升工程,推进中小学校开展深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国际先进办学经验,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深化友好城市教育合作,加强中外人文交流。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交流合作。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扎实推进德国企业与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可推广、可复制“双元制”的经验。设立“浙江—亚洲国家医养类专门人才培养合作平台”,整合浙江省医养资源,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养老机构建立密切联系,提升医养类人才培养水平。
成立浙港职业教育联盟,搭建浙江和香港职教合作平台,推进两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迪拜中国学校试点工作,努力把学校建成展示中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窗口。深入实施“安吉游戏”国际及港澳推广计划,进一步提高浙江省学前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专栏34  德国企业与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项目
借鉴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选择3所机构、1个项目与德国合作基础好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引入德国企业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四)推动教育区域联动发展。推动“长三角”教育深度融合发展,实施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在师资培训交流、职教一体化平台、教研共同体、少先队工作等重点领域共同发力。建立地区科教资源共享与合作新机制,建立统一的教育标准和教育评价机制,联合研制并开展教育现代化评估监测。
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打造全国县域教育高地。深度参与长江教育创新带建设,强化区域协同协作,深化产学研用融合,构建重大科技联合攻关新机制,探索一流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建设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体。深入开展教育对口支援,推进内地民族班教育融合发展。推进省内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支持山区教育、薄弱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

专栏35  长三角教育现代化评估监测
教育部、一市三省共同研制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评估监测,形成相关监测评估报告,建立监测发布制度,为全国教育现代化起到先行示范作用。

注:内容节选自《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