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十四五”时期,要坚持就业导向、适应市场需求,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会议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的支持,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等。
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取得长足进展,开展职工、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补贴性培训近1亿人次,特别是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对稳岗促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确定,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农民工3000万人次以上。提高面向就业创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
会议还强调,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加强稳岗培训,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近日发布了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3033.87亿元,比上年增长5.69%。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42908.15亿元,比上年增长7.15%,占GDP比例为4.22%。“十三五”期间持续做到“不低于4%”,这是自2012年以来连续第九年做到“不低于4%”。
“十三五”期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累计16.06万亿元,年均增长7.02%,2020年达到36310.47亿元,比2015年增长40.4%。全国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12.3%,2020年达到9410.76元,比2015年增长76.48%;全国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5.08%,2020年达到12330.58元,比2015年增长28.13%;全国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5.81%,2020年达到17803.6元,比2015年增长32.64%;全国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8.45%,2020年达到18671.83元,比2015年增长49.99%;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5.56%,2020年达到17446.93元,比2015年增长31.0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2.89%,2020年达到22407.39元,比2015年增长15.33%。
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包含9章共57条内容,对教师的职责使命、管理体制、基本权利、义务、准入资格等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对学生进行表扬、奖励、批评以及教育惩戒。草案还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制止学生欺凌和其他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学生伤害事故,应当积极保护、救助学生;应当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征求意见稿对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提出了较以往更高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财政部 教育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重点支持各地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各地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推动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各地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等相关工作。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具体分配公式为:某省份专项资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
11月29日,教育部召开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部署推动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出席会议并宣读新一届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怀进鹏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出了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做好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增强政治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增强育人担当,维护校园安全增强积极作为,紧盯问题导向增强工作紧迫,把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内容。
怀进鹏强调,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让广大学生更加健康阳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应有之义,要加强源头治理,全面培育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一是育德育心要更加有机结合,把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知识普及要更加全面到位,科学设置课程、生动开展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心理韧性。三是积极引导要更加立体多维,进一步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作用。四是压力疏导要更加及早及时,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学生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
怀进鹏强调,科学识别、实时预警、专业咨询和妥善应对是做好工作的关键,要强化过程管理,心理测评要全面覆盖、精准应用,预警管理要全天候、一站式,咨询服务要规范专业、高效便捷,应对处理要协同联动、增强合力,精准干预学生各类心理问题。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校党委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强化保障,加强合力。新一届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要强化专项建设,指导实践探索,在专家支撑和专业保障上发挥更大作用。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近日发布《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 综合考虑疫情、质量、公平、廉洁等因素,经大赛执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批准,决赛环节采用“校内场所、学生参与、线上抽题、实时录制、限时上传、取消答辩”以及“网络评审、综合评定”的组织形式进行。 决赛时间定于2021年12月13日。
11月25日,第八届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开幕式线上召开。10个国家的高校和学术组织代表以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部门的代表,行业组织与领先企业、专家和代表300余人在线参加本届论坛。
本届论坛聚焦“新阶段 新征程——以新理念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主题,论坛设有六项核心议题:一是“对标立标:开创应用型高校发展新思路”;二是“数智治理:赋能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三是“融合创新:数字新基建融通应用型高校创新发展”;四是“学习革命:数智化推动教育质量变革”;五是“乡村振兴:新时代应用型高校新作为”;六是“赋能双循环:构建国际合作新格局”。
教育部副部长孙尧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坚持运用新理念推动应用型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是要优化应用型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发展模式和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深化产教融合的方向、方法和路径;三是要加强应用型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立足学生特点,突出办学特色,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育人质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日前发布。《规划》共提出20条发展措施,擘画了未来五年宁夏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蓝图。到2025年,构建起与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办学体制机制日趋完善,教师队伍质量和“双师型”教师占比进一步提高;稳步扩大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规模,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不断优化,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高度融合,职业院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上海:《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布
近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包括三方面:一是支撑上海 国家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形成国内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示范高地。二是依托上海产业和教育高端人才集聚优势,打造国内外协同育人优质资源的汇聚中心。三是 推动行业企业主动参与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建设国内有影响力的协同育人创新平台。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要求,牢牢把握党对教材建设的领导权;在教材管理上抓分工落实,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教材管理体制,建立省、市、校三级教材管理责任体系。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职业院校教材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检查督导;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学校)的教材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业院校要落实教材管理的各项主体责任,建立校本教材学校编写,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级推广使用机制。
浙江:五部门联合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反违规广告专项整治
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近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不得出现“无须学习”“无须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本次调整是在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进行的优化。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病诊断医师等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
优化后的目录与2017年相比,职业资格减少了68项,削减49%。
(文章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