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资讯
 
 
职教每周重点舆情播报(2021.12.27—2022.1.2)
发布人:法务与规划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次数:461


热点聚焦

NO 1

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教师工作的领导,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着力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党对高校教师工作领导的制度,准确把握新时期知识分子特点,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的教师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


《指导意见》强调,要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高校要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党委教师工作部作用,加强相关部门协同,健全会商协调机制,建立奖惩联动机制。要压实院(系)直接责任,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考评作为党支部发挥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在教师成长和管理各环节发挥政治和师德双把关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要强化工作保障,配齐建强工作力量,选优配齐党委教师工作部专职工作队伍,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强化资源支撑保障,为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工作场地。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对履责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问责。


NO 2

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近日,全国人大官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2日。


NO 3

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召开


12月30日,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交流经验做法,研判疫情形势,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风险仍然存在,学校疫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必须从严从紧、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健康、校园安全和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会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认真落实近期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科学精准做好今冬明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毫不放松、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推进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持续做好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强化疫情防控重点环节督导检查。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包括完备的快速救治方案、隔离转运方案、环境消杀方案、教育教学应急方案和后勤服务保障方案,确保应急预案演练能随时启动。三是加强师生人文关怀。要确保防疫信息通畅、后勤服务保障有力、心理援助及时。


陕西省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和长安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7个单位负责人就近期校园疫情应对举措作交流发言。


视频会议在教育部设主会场,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设分会场。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NO 4

教育部天津市共建新时代职教创新发展标杆


2022年伊始,《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教城融合 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的意见》发布,在2021年天津市与教育部共建职业教育示范区升级版圆满收官的基础上,开启新一轮部市共建工作。


据悉,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重点包括推进社会力量多元深度参与办学、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对接产业高端需求优化专业布局、打造职业教育技术创新发展聚集区、打造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标准模式等20项举措。根据意见,天津市支持混改后的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允许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社会力量与职业学校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举办实体性的二级学院、产业学院。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设,重点打造津南试点核心区。建立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评价指标体系,认证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对纳入储备库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


部市共建过程中,将突出职业学校终身学习服务功能,落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并重。推进学分银行在天津落地运行,推动创立京津冀跨区域资历框架,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课程互认、学生学习成果等值互换制度。推进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率先落实“三同两别”要求和试点任务走在全国前列,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质量监管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机构试点实施完全学分制,建立弹性学制与自主选课制度,实现学习者职业经历、工作能力和培训经历等的等值转化。


地方资讯

NO 1

四川: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1—2025年)》。《计划》提出,到2025年,力争实现“双15—双50”目标,即建成15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50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5所高水平培育学校,建成50所左右国家优质中职学校,力争在下一轮国家“双高计划”动态调整时,现有项目提档升级,新增2-3所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群进入国家建设名单,力争在全国中职优质学校遴选中排位居全国前列。


NO 2

四川:评职称、考事业单位,技工院校学历与大学学历享同等待遇


12月31日,四川省人社厅联合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征兵办召开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政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四川出台新政破解技工院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中学历认同难题的有关政策。


新政明确,四川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省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等工作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行业资讯

NO 1

人社部:颁布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了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分两种情况进行了颁布。 


一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有关部门联合颁布了1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分别是:与国家文物局颁布了文物修复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自然资源部颁布了无人机测绘操控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颁布了信息安全测试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呼叫中心服务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光纤光缆制造工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民政部颁布了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社群健康助理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燃气供应服务员、燃气储运工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二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单独颁布了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其中:网约配送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鉴定估价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信用管理师等13个职业属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裁剪工、缝纫工、铆工、缝制机械装配调试工、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5个职业属于第六大类“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上述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互联网营销师、信息安全测试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社群健康助理员、网约配送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师、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新职业系首次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文章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