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22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化浙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改革抢占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赛道,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办学结构、专业和布局,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在管理体制、办学机制、育人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强大支撑。 到2027年,职业学校办学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专业水平持续提升;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达到4所以上,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长学制人才培养达到中职招生的60%以上,逐步提高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升入本科的比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育人模式普遍实施,职业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成职普有效融通、产教深度融合、科教创新融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与产业良性互促,形成人才培养高质高效、发展需求有效保障、就业需求有效满足、社会大众广泛认可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党建统领、立德树人的育人体系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增强民办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培养学生知行合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鼓励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职业精神塑造,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职业行为习惯培养,加强清廉教育,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广泛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3.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加强职业学校校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打造凸显地域文化特色、专业办学特点和学校优良传统的校园文化。以学生为中心,夯实文化基础,强化技能特色,实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健全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二)健全完善规格提升、优质共享的发展体系
1.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职业大学建设路径,以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基础,整合优质资源组建一批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多形式扩大本科职业教育规模,支持示范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符合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申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2.打造高水平高职院校集群。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1个设区市办好至少1所高水平高职院校。深入开展高职“双高计划”建设,支持一批专业群跻身国家新一轮“双高计划”,重点建设10所左右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职院校。
3.提升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能级。优化中职学校办学定位和功能,以长学制人才培养为主渠道,适度压缩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规模。实施省中职“双优计划”,建设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支持市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在产业发达、人口集聚的县域开办校区(特色学院)。
4.推进职普有效融通。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职业教育内容。中小学结合劳动教育、技术课程,建设一批省级职业体验基地,广泛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活动。在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将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贯穿学习全过程。探索举办一批突出技能培养的特色综合高中,实施职普融通教育。建立健全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
5.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打造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技工院校和特色专业。支持技师学院和高校合作开展长学制人才培养。
(三)健全完善纵向贯通、梯度衔接的培养体系
1.全力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进一步提升学生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创造条件使更多中职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进一步扩大中高职一体化、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规模,开展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鼓励高水平大学面向中职招收拔尖创新学生,畅通职业教育学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通道。
2.系统优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建立一体设计、贯通衔接、灵活多样的长学制人才培养体系,中职和高职、本科接续联动开展人才培养。优化全过程管理,强化培养质量保证机制建设,提升一体化水平和产业参与深度。优化高素质核心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
3.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对接高技能人才需求,创新培养适应“未来工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优化职业技能大赛体系和参与机制。建设一批世界技能大赛浙江集训基地。
4.大力推进教学标准建设。深化长学制人才培养配套教学标准建设。建设200门左右省级一流核心课程和高质量规划教材。支持高水平学校与行业共同开发教学标准和教学资源,研发教学装备。
(四)健全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体系
1.打造行业统筹主导发展新机制。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产教对话平台,推进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同步谋划、同步落实。系统推进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建设,建成20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并有效发挥作用。探索培育产教融合市场化服务主体。
2.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相匹配。适应产业跃迁需要合理设置专业,优先满足优势产业核心技能人才需求,并适度超前布局。省级强化服务支柱产业的专业统筹设置,对区域、高职专业设置进行评估分析和引导调控。设区市加强对区域专业设置的统筹指导,中高职联动设置专业。县域聚焦设置专业,培育核心竞争力。
3.构建产教融合新型平台和项目。建设10个以上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30个市域产教联合体、50个县域产业学院。打造3个以上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300家以上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践中心,校企共同开发100个左右省级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支持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高校建好工程技术教育中心。
4.改革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政校行企联动,迭代紧缺复合技术技能人才的定制培养模式。持续扩大区域一体化人才培养规模,精准赋能产业升级与区域发展。开展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实施100个以上省级人才培养项目。
(五)健全完善育训并举、科教融汇的服务体系
1.全面开展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行动。积极延伸“学校后教育”,服务“扩中提低”。面向劳动年龄人口开展“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稳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人单考单招试点。鼓励浙江工匠学院等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性服务。
2.强化职业学校社会培训能力保障。鼓励职业学校牵头建设区域性跨企业培训中心,面向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备案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
3.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加快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学校农业技能技术供给和推广能力,赋能乡村产业发展。推动高水平高职院校定向服务山区海岛县。实施山区海岛县中职特色强校计划,着力建好1-2个特色专业群。
4.强化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鼓励高职院校联合区域科研院所和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参与科创平台打造和创新团队建设,提升研发能力、技术攻关水平和产业孵化能力。支持高职院校围绕自身特色优势领域,积极申报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
(六)健全完善改革创新、开放包容的支撑体系
1.持续推进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中考招生办法,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高中同平台、同批次招生。健全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职分类考试评价方式,优化专升本考试内容和选拔方式,探索职业教育高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方式。 2.高水平打造“双师型”(“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从教或担任兼职教师。重视发挥退休工程师、医师、教师的作用。
3.数字化赋能职业教育变革创新。动态更新开设一批数字经济专业,全面提升学生数字素养。推进职业学校治理模式和实训教学模式数字化,打造100所高水平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学校,建成100个左右省级虚仿基地,建设100个左右区域性资源库。
4.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进高职院校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40所“丝路学院”,积极参与鲁班工坊建设。建立一批优质海外师资研训基地,开发并向国外输出一批专业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推进“留学浙江”品牌建设,实施留学生“专升本”试点工作。加强高能级交流平台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改善办学条件。实施高职院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强化要素配置,压实学校举办者和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多渠道实施校园空间增容。鼓励中高职统筹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支持地方统筹现有闲置或富余的校舍资源用作高职办学。鼓励地方结合产业园区升级同步配置职业教育办学资源。
(二)强化多跨协同。各地要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落实分级统筹机制,省级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设区市强化统筹力度,依法依规赋予更多自主权;县级聚焦办好骨干职业学校。增强部门协同力度,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形成政策叠加合力,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税务等单位以及金融机构落实职业教育发展各项激励政策。
(三)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提高职业教育财政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同等地位,高职院校在评优评先(考核)等方面与普通本科高校享受同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在各类省级平台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强高职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支持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以“一校一策”方式加快改革发展。加快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政策、校企合作组合政策落地。
(四)积极宣传引导。推动制定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发挥中华职业教育社等作用,积极引导主流媒体、新媒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推动实现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持续提升职业教育的美誉度和社会认可度。
(来源:浙江发布)